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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要案详情录第210章 周永刚案

一、两具年轻尸体 1988年7月1日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的天空乌云低垂仿佛预示着即将发生的悲剧。

这一天对于18岁的周永刚来说原本应该是平凡的夏日他与新婚几个月的妻子共同经营着简单而幸福的生活。

然而命运却在这一天无情地将他推向了深渊。

在巴林右旗的一处草场上周永刚妻子的两个堂妹——肖婷和肖洁两个十七八岁的年轻女孩结伴去草场挖草药。

她们正值青春年华对未来充满憧憬却未曾想到这次寻常的外出竟成了永别。

傍晚时分周永刚从镇上返家途经大白线公路6公里处时意外发现了草场中的异常。

当他走近时眼前的景象让他惊呆了——肖婷和肖洁姐妹俩倒在血泊中身体遭受了严重伤害显然已经遇害。

周永刚虽然年轻但他保持了一定的冷静。

他意识到现场的重要性立即跑回家中告知家人并嘱咐他们不要进入现场要保护好现场等待警方处理。

随后他自己前往报案希望能尽快找到凶手为两个堂妹讨回公道。

然而让周永刚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这个最先发现现场并主动报案的人很快就成为了最大的嫌疑人。

仅仅一个多月后1988年8月年仅18岁的周永刚就因涉嫌强奸、故意杀人被警方控制随后被收容审查。

二、被迫认罪的18岁少年 案件侦查阶段周永刚先是否认自己与案件有关但后来却又认罪。

多年后周永刚坚称自己的有罪供述是屈打成招是在警方的逼迫下不得不做出的虚假陈述。

他在监狱服刑时曾用扫帚枝扎破手指写血书委托狱友带出去交给检察院希望能洗清自己的冤屈。

然而这份血书却被法院声称丢失了。

据周永刚回忆当时的审讯过程极其痛苦。

年轻的他面对警方的严厉质问和压力感到无比恐惧。

在被关押的最初几天里他始终坚持自己是无辜的但随着时间推移各种威逼利诱之下他最终选择了妥协。

那时候人还年轻关个三五天怕得发狂有人扯出来一堆'证据'加几下威逼说谁不信?周永刚后来在接受采访时说道。

当时的判决书认定:1988年7月1日21点左右周永刚从镇上返回行至大白线公路6公里处时发现附近的草场内肖婷和肖洁即将对方截住用下流语言调戏。

遭到斥责后周永刚恼羞成怒用拳脚将姐妹俩打倒在地尔后又抽出肖婷自行车上携带的铁锹将姐妹俩打昏扒下肖婷裤子将其强奸。

为灭口又用铁锹猛砍两人头部数下确认死亡后摘下肖婷手表骑肖婷的自行车逃离现场。

这一判决描述的犯罪过程看似详细但实际上却存在诸多疑点。

首先周永刚与两位受害者是亲戚关系平时并无矛盾;其次作为最先发现尸体并主动报案的人他并没有明显的作案动机;最重要的是案件中的关键证据存在严重问题。

据周永刚的家人反映在案件侦查过程中警方提取的死者分泌物材料后来竟找不到了。

当周永刚的家人申请重新鉴定时法庭却称没有证据了无法进行重新鉴定。

这种证据缺失的情况在当时的司法环境下并不罕见但却为冤案的形成埋下了隐患。

1988年12月周永刚被正式批捕。

从这时起他的人生轨迹彻底改变原本充满希望的青春岁月即将在监狱的高墙内度过。

三、21年4个月零4天的铁窗生涯 1992年12月周永刚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这一判决对于周永刚和他的家人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

周永刚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但1993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高院裁定驳回了周永刚的上诉维持原判。

从一审到二审周永刚一直不服判决。

在监狱服刑期间他从未放弃为自己洗清冤屈的努力。

除了之前提到的血书申诉外他还抓住各种机会上诉希望能有一天重获自由。

周永刚的家人也想尽办法为其申诉均未果。

他的妻子在他入狱时已经怀孕后来独自一人将孩子拉扯大。

为了申诉家人时不时就得往省会和北京跑光是留下来的汽车票、火车票就有大几百张。

周永刚的父亲文化水平不高但他买来的法律书籍摞起来就有一米多高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找到为儿子洗冤的方法。

在那个通讯不发达、法律意识相对薄弱的年代一个普通农民家庭想要为亲人申诉冤屈其难度可想而知。

周永刚的母亲和妻子经常以泪洗面逢人就哭诉儿子的冤情。

在那样的年代如果家里出了个刑事犯孩子在学校都会被同学指指点点遭受歧视。

周永刚在监狱里度过了漫长的21年4个月零4天。

这期间他错过了孩子的成长错过了与家人团聚的时光更错过了自己的青春年华。

从18岁到39岁他的整个青春都被禁锢在了铁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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